教务处概况
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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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与制度。

二、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三、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推荐工作。

五、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注册、考试、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七、是校学位委员会(学士)、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常设单位,负责相关常规工作。

八、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管理与评估工作。

九、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负责学校本专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管理。

十一、负责配置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十二、协助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负责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

十三、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一起,研究与引进新技术,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实践工作中的运用,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进程

十四、会同学生处编制招生计划,参与新生录取、入学资格审查、入学教育和教学编班。

十五、协助研究生院和各教学单位完成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

十六、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和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十七、负责国家级教学中心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